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诠释》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636次聚会通过,现予宣布,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诠释.doc